交通部2號令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分為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三類。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包括初學駕駛和增加準駕車型的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根據培訓內容分為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和危險品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兩類。
上海市駕培行業的管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各自依法施行培訓與考試分離的管理體制。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經營資質管理、經營行為管理、培訓質量監管、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考試受理、考試內容、考點設置、考試場地等考試管理,考試車輛管理,訓練區域核定等工作由市交警總隊車管所負責。
目前,上海市共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197家,其中具有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質的195家(10家擁有自訓場地),具有經營性教練場資質的22家,具有營業性道路運輸從業駕駛員資格培訓資質的8家。共有各類教練車17268輛,教練員22880名。
近幾年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數量:2007年為35.5萬人,2008年為37.2萬人,2009年為41.4萬人,2010年為52.9萬人,2011年為56.5萬人,2012年為58.6萬人,2013年為38.8萬人。